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解读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强制性规定,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所谓“违反本法规定”是指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具体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等。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但是也需要尊重劳动者本人的意愿,应当让劳动者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用人单位必须付出代价,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胡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4000元。胡某工作了1年零7个月后,因为公司领导对胡某有意见,公司强行与胡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胡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而公司认为,胡某只工作了1年零7个月,公司最多应当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胡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裁决支持了胡某的仲裁请求。

三、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赔偿金后,不需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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