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的一方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当于少交增值税。所以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一方一般愿意以一定的代价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没有真实发生的业务,而开具发票;真实发生的业务但金额没有开具的发票金额大。是谓虚开。接受虚开发票用以增大进项税金,虚增成本,目的是少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因此是偷税行为。虚开和接受虚开都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的。
虚开增值税的一方按道理要多交纳增值税,一般企业不会这样去做。有能力虚开增值税的企业一般都与税务主管机关有特殊关系,不按增值税发票缴税。有时甚至税务机关直接参与作案。
扩展资料: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二、本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除行为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三、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四、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惩治本犯罪的决定已被纳入刑法,但决定本身并未被明令废止;法发〔1996〕30号《解释》也未被宣布废止,因此有些内容可以继续参照适用。
六、有的经济发达省份以虚开税款卫万元、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000元为定罪起点标准。10万元为虚开税款“数额较大”起点。被骗税5万元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50万为“数额巨大”起点,被骗税30万元以上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起点,被骗税50万元以上并在侦查终结无法追回的,属“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七、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可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对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意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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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是什么意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子,有很多人弄不懂,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其实很简单,就是看是否会造成或可能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即是否进行或可能进行偷骗税款才是定罪的关键。我在生活中了解到很多公安、检察院,甚至法官都不是从事税务研究的,他们不知道定罪的关键是否造成税收损失,只凭感觉来判定,他们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没有实际货物,或是没有按照货物实在价值的交易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完全错误的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这条法规是司法解释,里面有这句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是这句话是在《决定》这个定语的前提下。让我们看看《决定》是如何写的。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决定:
这个《决定》惩治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即本罪的目的和结果是偷税、骗税,使用的方法是虚开。偷税罪、骗税罪和虚开罪的目的都一样都是偷骗税,只是方法不同而已,罪名不同。虚开增值税但是不进行偷骗税不犯罪,不能认为是犯罪。
虚开罪认定的顺序是先查看是否偷(逃)骗税,再看是否符合虚开。如果有逃骗税才往下追究。如果没有偷骗税,那就不存在虚开罪之说,即使符合虚开发票定义也不犯虚开罪。
下面“120511330” 的回答上半部分我看是对的,即阴阳票,售货方开具发票写税金少,收货方发票上写的税金多,从而少交多抵,从而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这明显是犯罪。但是对开,环开这明显不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国家早就说这不是犯罪了,至于说是危害税收征管罪更是无稽之谈,连税都不影响怎么可能是和税有关的罪呢?现在的增票全国联网了,阴阳票是不可能了,这种也不存在了。
现在的虚开罪就下面“热心网友”所叙述的情况了,就是所谓“空壳公司虚开案”,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部门领购到真实发票以后,给需要发票而没有发票的人凭空填开。其按发票面额收取款额,但收取后并不交纳税款,而是提包走人,收票方去抵扣了,但是开票方不缴税,国家税收损失了,这种是现阶段重点打击的对象。至于一个公司出税金给另一个公司开点发票,只要开票的公司把发票作为销项金额并进行纳税就不犯罪,因为不会有国家税收损失。
讲了那么多什么是虚开呢,如果和出口无关,简单的说开票方按照所开的发票缴税了,收票方按所收的发票抵扣了,无论是否有货都不会造成税收损失。
例1,甲公司让乙公司开具发票,乙公司开具发票并作为销项金额缴纳税款给国家,甲公司正常抵扣税金,不犯罪,但是如果没正常理由是违法(不犯罪)的,被税务局查到要罚款的。
例2,某人是公司采购,在没有货物的交易的情况下让别的公司开具发票进行虚假报销,或转账交易后把货款套出,或者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供货商多开发票进行虚假报销,或转账交易后把多余货款套出,或以回扣套出。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没有货物交易但开票了,或是说是货物金额数量不符,但是只要开票方正常按所开发票纳税就不是虚开发票罪。
以上内容只是我个人意见,可以跟我探讨!
虚开发票是什么意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什么意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括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真实的开具、如改变客户的名称、商品名称、经营项目、夸大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际收取或支出的金额,委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填实情况。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