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费是社会上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俗叫法,按规定是不应该叫人防费,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落实建设人防工程经费由社会负担的义务。国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依据这一规定,收费政策又落实到老百姓每个人的头上,凡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所有达不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易地建设,人防费的交纳,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人防费属于市政配套缴纳契税人防费不属于市政配套缴纳契税。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配套费用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共配套设施,人防费按规定不得称为人防费,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人防费是什么税收分类编码防爆地漏税收。人防费就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又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人防费是属于防爆地漏税收分类编码,通常包括人防工程建设费和工程维护管理费,以及人防通信警报费、设计科研费、宣传教育费、技术训练费、业务费等
人防费由谁承担
人防费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人防费,就是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人防费实际上是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并按照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所有达不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条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城市规划区人防费收费标准和依据征收标准
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2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11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面积按: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依据二
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含县城、重点镇)规划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一)国家一、二、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比例依次为百分之八、百分之七、百分之六;
(二)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之外的县级(含)以上城市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六;
(三)县级(含)以上城市规划区之外的重点镇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四)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过街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按照人民防空有关规定落实防护要求。其他单建地下空间,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6级(含)以上人防工程。
二、以上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国家颁发新规定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凡与本通知配建标准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