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的?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何产生工资?今天给各位分享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何产生、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职能、司法机关可以向有过错职员追偿赔偿款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何产生
3、 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职能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哪些人组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人员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何产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
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职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承担的职能包括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
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和工作分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审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
...司法机关可以向有过错职员追偿赔偿款吗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司法机关承担赔偿的责任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是可以追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偿的特点
国家赔偿中的追偿是一种行政行为,并且是内部行政行为,与民事赔偿相比,有以下特点:
(1)刑事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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