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领取失业补助金时间,苏州领取失业补助金时间限制

苏州怎么领取失业补助金

苏州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苏州领取失业补助金时间,苏州领取失业补助金时间限制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注: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一、2022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领取条件:

1、在失业之前,本人和所在单位已按照法规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

2、就业中断是因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

3、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1、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1-5年之间的,每月可以领取782元;

2、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5-10年之间的,每月可以领取809元;

3、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10-15年之间的,每月可以领取836元;

4、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15-20年之间的,每月可以领取863元;

5、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20以上的,每月可以领取981元。

二、苏州失业金领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需要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户口簿;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4、失业保险缴纳手册或者缴费证明;

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线上领取: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并填写确认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后即可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线下领取:

线下办理服务,苏州市区范围(含姑苏区、高新区),本地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可至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外地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可至失业前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于用人单位办妥退工停保手续后,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

4、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后,持领取存折到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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