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广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啊,广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1、申请: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2、受理和录入:符合规定的,各医保分中心受理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的申请进行预审;3、各医保中心发送预审结果给申请人,如预审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
广州市生育津贴申请报销办理流程: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生育津贴;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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