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要带哪些证件去这个问题,物业管理协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到工商局登记备案后可以承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1、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2、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2、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3、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一)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第七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1、设计中有停车场的,拿原设计规划审批文件的原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合同原件,小区停车场的规划图纸或示意图,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限定,停车场的现场照片等,到所在地区的市政管理委员会解决停车场手续规划中无,利用园区空地、道路设置停车场的,先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由业委会出具审议报告。
2、然后持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方案,先去规划部门解决规划审批。然后按照上面的手续解决。
1.物业资料(1)物业产权资料、综合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设计资料、机电设备资料等。(2)业主资料包括:1)业主入住资料,包括入住通知书、入住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相片;2)房屋装修资料,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消防审批、验收报告、违章记录;(3)管理资料:各类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各类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4)财务资料包括:估定资产清单、收支账目表、债权债务移交清单、水电抄表记录、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5)合同协议书,之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6)人事档案资料,之双方统一移交留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培训、考试记录。(7)其他组要移交的资料。资料移交应按资料分类列出目录,根据目录名称、数量逐一清点是否相符完好,移交后双方在目录清单上盖章签名。
2.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电梯、空调、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及附属配件,共用部位的门窗,各类设备房、管道井、公共门窗的钥匙等;(2)共用配套设施,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垃圾桶、箱、车等)、绿化设备、公共秩序与消防安全的管理设施(值班室、岗亭、监控设施、车辆道闸、消防配件等)、文娱活动设施(会所、游泳池、各类球场等);(3)物业管理用房,包括办公用房、活动室、员工宿舍、食堂(包括设施)、仓库。停车场、会所等需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的,移交单位应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3.人、财、物的移交或交接(1)人员。在进行物业管理移交时,有可能会有原物业管理机构在本项目任职人员的移交或交接,承接物业的管理企业应与移交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2)财务。移交双方应做好账务清结、资产盘点等相关移交准备工作。移交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业主各类押金、停车费、欠收款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应付款项、债务等。(3)物资财产。包括建设单位提供和以物业服务费购置的物资财产等,主要有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器材、维修设备工具、备品备件、卫生及绿化养护工具、物业管理软件、财务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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