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过渡期内的损益如何处理呢(同一控制下过渡期损益调整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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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过渡期内的损益如何处理呢(同一控制下过渡期损益调整对价)

一、过渡期间损益应如何安排

1、过渡期损益的安排,有两个相关的监管政策可以参考。

2、其一,证监会的政策。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十、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对过渡期间损益安排有什么特殊要求?答:对于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拟购买资产在过渡期间(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等相关期间的收益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应当由交易对方补足。”

3、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资产评估的时候,采用未来收益作为预期折现而得的评估值,买方在谈支付对价的时候,对该部分收益是支付了的,所以有收益归上市公司,亏损的话,由交易对方补足。

4、另外一个是针对国有资产的。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中国资产评估》(2012年第12期)发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盈亏归属问题初探》的文章,文中提出如下观点:在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中,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的盈亏,如果在此期间未发生资产评估重大期后事项,那么在以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的情形下,无论采用哪种资产评估方法的结果作为出资折股或转让价格的依据,期间利润均应归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享有;而期间经营亏损也应由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承担,并按规定补足或扣减转让价款。

5、从上述两个政策来看,针对标的资产如果采用未来收益折现为基础的评估方法,这两者是相悖的,但国资委的相关内容为文章观点,而非明确政策,所以我们理解应当主要以证监会的问答为准。而针对非采用未来收益折现为基础的评估方法,证监会没说过渡期损益如何安排,我们理解可以自行约定安排,国有资产相关可以参考国资委的监管理念。

二、过渡期损益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入账吗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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