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破产程序的终结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有区别。
2、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不同体现在它们的性质、目的和主体等方面。
3、宣告破产是公司或个人在无法清偿债务或亏损较多时向法院申请的一种破产保护程序,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破产组织的方式,合理清理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为企业重整提供法律保护。
4、而终结破产程序是指破产程序结束时法院作出的判决,意味着破产程序彻底终止。
5、两者不同主要在于前者是一种起始的破产程序,后者则是一种终止的状态。
不可以。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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