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内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的问题,以及和四川公积金提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xx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xx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3、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搜索“内江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点击“关注”,点击“账户查询”,进入“我的账户”,注册或登录,选择提取类型,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认补充产权信息,填写房屋信息,确认提取金额,商贷提取签字授权,档案上传,获取短信通知。
1.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公积金商贷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市本级及各管理部线下柜台依旧提供办理服务,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和四川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