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江苏赔偿费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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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江苏赔偿费用一览表)

一、江苏省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残疾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江苏泰州伤残赔付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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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3

(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对应系数为:100%~10%)(可在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26721元+6215元)×1.80=59284.8元

受害人不满60周岁:59284.8元×伤残系数×20年

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59284.8元×伤残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年

受害人75周岁以上:59284.8元×伤残系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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