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即便是获得了一个地方的落户需求,那么大家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材料的准备之后,才可以去进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那么大家知道湘潭户口迁移办理资料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湘潭户口迁移办理资料有哪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
3、毕业证或肄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
4、外省迁入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
二、湘潭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条件: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离婚回原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务工经商、购房、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迁往外省,或因参军服兵役、赴港(澳、台)定居、失踪、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等原因申请迁出及注销户口的公民。
以上就是本次文安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湘潭户口迁移办理资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于办理地点来说,建议大家到个人的落户地点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文安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