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有了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纳一定时间之后可以领取了失业金,如果期间要更换工作岗位的,一般要将失业保险进行转移,那么杭州地区办理这项业务时间有哪些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文安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杭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

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杭州地区要办理失业保险的转移工作,需要在工作日的时候向失业保险部门提交申请,具体的办理的时间在文中已经给出,办理这项业务,不收费,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文安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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