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是什么意思(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多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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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是什么意思(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多少日)

一、什么是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其特点是:

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但进入除权判决阶段则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目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二、公示催告是什么意思

你好!基本定义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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