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20?服务期的长短怎么确定呢?今天给各位分享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服务期的长短怎么确定、冯克昌诉公司改制工作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案、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规定有哪些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服务期的长短怎么确定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6日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女职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
服务期的长短怎么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
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关键字】经济补偿社会养老保险
【案情简介】
原告:冯*昌
被告:巫山县**工程总公司改制工作组
1987年原告到被告下属的**水泥厂参加工作,期间先后从事征地、爆破、炊事员等工作。1995年原告与被告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2004年10月,被告经巫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改制,原告却没有纳入补偿名单。2006年1月1日,原告向巫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组织庭审调解于2006年3月1日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下列协议:“1,被诉人认可申诉人从1987年7月至2004年10月2...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规定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和全日制劳动者的终止劳动合同也是有区别的。主要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没有那么多条件,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全日制用工正在做的工作尚未做完,或是对对方正在做的工作不满意,则要慎重考虑,因为这有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引发争议和赔偿要求。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劳动者终止用工的另一个不同,是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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