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内容包括,以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条件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1、在开庭时的法庭调查阶段,法官指示一方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时,一方举出证物,或者向法庭说明请证人出庭。证据的出示一律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结束后方为法庭辩论阶段。
2、开庭前的证据交换过程中,双方可以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证据交换,出示证物或者请证人作证。通常,证据交换过程中双方已经进行了质证过程了的,开庭阶段就不必在重复相应的质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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