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怎样移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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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怎样移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

一、刑事和解的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流程

1、(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2、(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

4、(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5、(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6、(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应当对整个和解过程的进行及各方所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的情形应当及时予以指出,并建议予以纠正。

二、什么样的案子移交市检察院

1.政府职能部门的违法犯罪行为;

2.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已退休的工作人员;

3.社会上没有原告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怎样的

1、移交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四、公安局案件移送检察院需要本人过去吗

不需要,更不能让本人过去,因为公安机关案件移送检察院意味着该案件已经侦办终结,等待检察院机关的指控起诉了,检察院会根据情况找案件当事人了解案发情况

五、市检察院可以随便把案件移交下级检查院吗

1、法律上规定了,上一级检察机关有权力把下级检察院的案子调上来自己办,也可以把案子交给与案件有联系的下一级检察院办理

2、检察院是上下级关系,与法院不一样

六、案件交到了检察院, 然后是个什么程序

1、在这类刑事案件中,和解是取得从轻处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2、案件已经交到检察院有二种情况(因你未交代清楚):一是到了提请批捕的程序。如果被害人在这个阶段同意和解,并向检察院申请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可以争取检察院不予逮捕,即不用羁押,但一般最后公安仍是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除非公安机关愿意撤案处理才不会再移送审查起诉。二是已到审查起诉程序。如果在这个阶段,双方愿意和解,一般要配合在检察院争取不起诉(这类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刑事和解后可以不起诉,但仍须向检察院申请,决定权在检察院),案件便完结,人即可释放,也不构成犯罪,于是不用再过法院,诉讼程序可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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