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解书的再审?民事调解书能否再审?今天给各位分享对调解书再审如何审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对民事调解书如何提出再审、对省高级法院再审不服如何办、对提起再审的裁定如何纠正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对调解书再审如何审理
2、 对民事调解书如何提出再审
4、 对提起再审的裁定如何纠正
对调解书再审怎样审理?
调解书再审的情况,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对民事调解书再审是否可以改判
对民事调解书再审不能改判。
《最高人民...
对民事调解书怎样提出再审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提出上诉状
对省高级法院再审不服如何办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对提起再审的裁定怎样纠正
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终审裁定进行再审时,依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原裁定有错误的,应该撤销该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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