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东莞市涉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处这个问题,东莞民政局结婚登记中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预约。新人可以在工作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处有提供网上预约服务,预约后可免去排队的过程。办理结婚证内地居民、现役军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都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并且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程序才能领到结婚证。
外地人是可以在东莞领结婚证的。广东省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之一,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东莞作为广东省的地级市,也是试点之一,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1、东莞,又名“莞城”,隶属于广东省。位于广州市东南部55公里处。
2、相信很多人一样很好奇,对于一个久居东莞的人来说,你还真是问对了。下面我就给各位介绍一下。
3、首先说东。我们发现,东莞在广东省东江下游,恰恰位于东江流域。
4、当然,如果从珠江入海口来看,东莞位于珠江东岸。
5、因此,这个东很好理解,就是东边的意思。
东莞原来是一个县,叫东莞县。原属于惠州市(地级市)下属惠阳市(县级市)管辖。东莞是在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三角洲开发区,同年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
1、不可以,需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异地不能办理。
2、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5、(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7、(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8、(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9、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0、(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11、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2、(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13、(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14、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5、(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16、(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17、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大岭山马山庙马山庙原称“七仙坛”,又名“七娘庙”、“七姐庙”,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建于宋代盛行于明代,至今已有800年历史。马山庙是百姓利用马山半腰的天然石窟兴建的庙宇,因庙中供奉王母娘娘七位女儿的神像而得名。农历七月初七,大岭山人称为“七姐诞”和“七月七”,这一天来自四面八方的善男信女以及一些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都会慕名前来,焚香跪拜。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马山风景区内
1、(一)出生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二)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满足相应的人才条件,或者是所在的企业有自评资格。
3、(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4、(四)投靠入户类(包括夫妻投靠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五)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我市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6、(六)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群众在申请此类入户时,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有关入户证明材料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除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个人证件材料外,还需根据不同的入户原因,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因入学办理户口的,需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因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卫生部门出具的批准录用招收材料(商调函、介绍信、录用(骋用)呈批表或录用公务员情况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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