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自诉案件怎样提起反诉申请这个问题,提起反诉的法律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公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没有反诉的说法,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反诉与自诉的诉讼规则一致,两诉合并审理,自诉撤诉不影响反诉审理。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1、(2)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可合并审理,但应分别审查、判处。在合并审理的诉讼中,除第三人外,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除了民事案件、商事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
2、(3)公诉:是指对于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起诉。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但属于诉讼参与人。
3、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4、(4)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活动。
5、(5)申诉:是指公民或法人,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6、(6)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再审判的活动。它是人民检察院监督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