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图以及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3、(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5、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不知你现在在哪个区,大部分区县只限于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只有部分区县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低收入的话是人均收入800元,金融资产不超过9万元,家庭无机动车辆)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也就是说你必须先去申请低保,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申请家庭每个成员的收入都算在内
具体的你可以问你所在街道具体管理廉租房的人,一般街道市民中心会设廉租房窗口,你可以去那里问问
在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一、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如下:
2、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至4级残疾军人家庭;
4、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6、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7、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2、(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3、(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4、(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5、(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6、(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7、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8、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9、(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10、(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11、(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12、(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13、(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1、(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3、(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4、(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5、(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6、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7、ps:上海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以非沪籍不可申请。
1、首先申请:如实填报家庭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并委托相关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检查。
2、2受理:街道廉租住房受理部门对材料预审,审核需50个工作日。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15天后无人异议,给予登记。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2、(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3、(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4、(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5、(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6、(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7、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8、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9、(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10、(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11、(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12、(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13、(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关于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图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