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江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江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知识,包括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1548元/月。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从原来的300元每月提高到774元每月,提高幅度为474元每月;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150元每月提高到232.2元每月,提高幅度为82.2元每月。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具体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江门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江门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江门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1、江门取消失业金领取办理的方法:
2、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遇终止业务。
3、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菜单,在左边侧边栏选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待遇终止】,点击【失业待遇终止】按钮,根据页面指引填写资料和提交业务。
1、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3、向社保部门提交失业登记与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省级统筹后,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目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1548元/月,因此,2022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如下:
①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为774元/月;
②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月。
参保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 参保1年以下的发放标准
2022年7月1日后 774元/月 232.2元/月
2022年7月1日前 300元/月 150元/月
1、(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门社保缴费会分为单位缴纳,个人代缴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缴费金额仅供参考):若是有单位缴纳,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一个月总共在千元左右,其中个人需要支付百元左右;若是个人自己缴纳社保,费用需要自己全部缴纳,一个月费用大概在千元左右,和单位缴纳多出的部分会代理缴费的手续费,实际社保缴费还是一样的。
关于江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