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这个问题,工伤认定程序什么材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所有的资料在没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前,自己必须保留。《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2、(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市直缴费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工伤保险窗口提出申请,
在县市区缴费的单位到县市区人社局工伤科提出申请。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同时提交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证明。
(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的调查人应签字)(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不提供该项)。
(5)两名以上的证人证言(要求每名证人如实填写工伤职工受伤时间、地点以及受伤经过)并提供由证人亲笔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初诊病历、影像检查结论等相关证明。
(7)代领工伤受理及决定委托书(职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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