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行政复议后还可以行政诉讼吗这个问题,申请行政复议律师费一般多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法律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解决复议机关由于怕当被告而对违法行政行为也不愿作出改变的现实问题。
2、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共同诉讼,虽然被诉的行政行为既有原行政行为,又有复议决定,但实际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拘束力的仍然是原行政行为,而非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包括: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认定、登记等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等行政行为;
4.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奖励、补贴等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可以起诉。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之前属于上下级关系,上级对于下级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于下级行政机关来讲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应当服从上级机关的决定。所以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不能够起诉。
关于行政复议后还可以行政诉讼吗和申请行政复议律师费一般多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