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与证人证言的根本区别(证人证言属于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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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与证人证言的根本区别(证人证言属于本证吗)

一、证据是当事人质证还是法官质证

1、证据既可以是当事人质证,也可以是法官质证。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质证自己掌握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而法官在庭审中也可以质证证据,例如通过卷宗材料、公证书、鉴定报告等证据来了解案件事实。不同的证据质证方式都有其特点,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更能体现其态度和立场,而法官质证的证据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2、最终,法官将综合当事人质证和法官质证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做出公正判决。

二、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书证或者物证

鉴定意见本身就属于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言证和书证的区别

1、书证,是指能够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图案等资料。理论上认为,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2、书证是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其制作过程与有关案件事实相联系。而书面证言是证人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公安等司法机关所作陈述的书面形式表述。

3、书证的内容因其载体的特定化而固定,而书面证言则有可能因主客观的原因发生变化,这也正是法院要求书证提交原件而对故意作伪证的人进行处罚的原因。

3、书证的内容如有不真实,其后果仅是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时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所谓言证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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