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医疗期满怎么办理(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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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内医疗期满怎么办理(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一、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2、(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3、(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5、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二、再到期时不想续签了,能领到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退休,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指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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