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进行法医鉴定怎么做的(怎样申请重新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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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新进行法医鉴定怎么做的(怎样申请重新法医鉴定)

一、申请伤情鉴定流程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2、检验鉴定业务流程:了解案情→活体检查、拍照→查阅病历→鉴定(案件疑难需会诊提交专家讨论)→制作和发放鉴定书。

3、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4、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5、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

二、法医鉴定复检流程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如需申请司法鉴定,应通过律师事务所来委托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关于做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这个问题,只有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一般1000-2000元一项,具体以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告知为准。另外,一旦发生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律师,由律师对形势作出评估,以免错过鉴定的最佳时机或者超过诉讼时效。

三、二次申请伤情鉴定由谁来申请

二次申请伤情鉴定由“一方有证据反驳鉴定结论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的:

1、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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