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法院不通知预交上诉费怎么办呢,法院没通知交诉讼费意味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的规定,法院通知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的时间,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22天(15天上诉期限加上7天的通知期限)。可见“法院在收到上诉状45天后才通知上诉人缴费”是错误的。
1、提起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必须预缴上诉费,但和一审一样,有的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没钱交上诉费,这种情况下,上诉人可以申请减免上诉费。
2、虽然是一审法院通知预缴上诉费,但上诉费是由二审法院收取的,所以上诉费的减免应该由二审法院审查批准。
1、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应向法院提供:申请书;法院已下达交费通知书的,应提供法院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交给法院核对);
2、申请缓、减、免交上诉费的,应在法院通知预交上诉费期满三日前递交申请书,并应提供一审裁判文书复印件及上诉状,二审法院一般应在当日给予书面答复;不予批准的,原通知的交费期限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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