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文)

其实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文,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文)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不能反悔。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自此,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反悔都无效。但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民事诉讼在调解之后还能不能反悔,在时间上有没有规定

1、在调解过程中或调解书送达前可以反悔,由人民法院及时判决;对于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反悔的,只能申请再审,走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时间一般是调解书产生效力的6个月内。

2、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4、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5、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6、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7、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9、第一百四十九条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10、第四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1、(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12、(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13、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14、第四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15、第四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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