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虚开发票罪的主体是谁、虚开发票罪如何认定、虚开发票罪数额认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标准
2、 虚开发票罪的主体是谁
3、 虚开发票罪如何认定
4、 虚开发票罪数额认定
一、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虚开发票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依本条第3款之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3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实践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栗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以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为目的,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都是以收取高额的中介费、信息费为目的。但“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本罪主观上的必要条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l、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
虚开发票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以行为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第一,在具体实践中,犯罪数额的大小是行为是否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因此,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数额的认定,也是对行为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认定。《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并没对行为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数额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
虚开发票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虚开发票罪是行政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对该罪采取空白罪状的表述方式,并没有叙明“虚开发票”的范围。在没有司法解释对其细化规定的情况下,实践中该罪犯罪数额的司法适用存在较大分歧。根据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罪的行为对象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凡是开票的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就属于虚开。与之相对应,所有不相符的数额(真实交易与逃税套现并存的混开也属于这一情况)均属于犯罪数额。
另一种观点认为,刑法是保障法,虚开发票罪规制的对象范围要小于行政法规制的对象范围。由此决定,“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并不必然是刑法意义上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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