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条件(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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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条件(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

一、监视居住去外地会被发现么

监视居住去外地会被发现,能。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报备。

二、外地人如何执行监视居住

1、根据我国的相关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如果是外地人在本地没有固定的住所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指定居所执行。建议你向办案机关询问,要求其指定居所。《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4、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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