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代位权的几个问题是什么?代位权的理论基础?今天给各位分享试论代位权的几个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试论代位权的合理性极其实现方法、试论保险代位诉讼及其效力体现、试论保险代位求偿权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试论代位权的几个问题
4、 试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试论代位权的几个问题
如何理解和把握代位权的法定构成要件
1、债权合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若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例如赌博之债、买卖婚姻之债,或合同无效、被撤销,则债权人均不能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是由于债务人的过错造成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返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时,应认定债权人仍能行使代位权。此外,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否则,债权人的代位权也就没有行使的对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
内容摘要: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是,随着近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确保交易安全和流通秩序的要求不断增强,传统制度中的债的担保与债不履行的责任制度已经不再能全面地满足这种需求。因此,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到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进行一定的干预,以排除对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就称为债的保全,因其涉及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称其为债的对外效力。其中的代位权制度的形成,仅仅是在最近的一百年间。本文就此新制度产生的合理性做了简单的论述。在我国,原有的民事立法本无代位权制度的规定。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单一的...
关键词:保险代位;诉讼;代位求偿权;效力
传统民法理论,囿于债权相对性限制,对涉及第三人的情况往往无能为力,代位制度的出现则有效地弥补了这一不足。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代位制度,实践中保险代位一般要通过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实现,这一诉讼方式涉及若干重大民事诉讼理论问题(如诉权理论、当事人理论等),但现行《保险法》、《民事诉讼法》对此均没有具体规定,造成实践中保险代位诉讼缺乏合理性根据。本文试图由解析保险代位诉讼入手,对一些民事诉讼理论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保险代位的本质及其实现途径
广义的保险代位包括物上代位和权利代位。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
论文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保险人应在保险补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正确认识保险代位权的本质,必须准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保险最基本、最固有的职能就是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以求社会生活的安定。保险代位权为保险补偿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必须与保险的宗旨相贯通。本文首先通过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性质解释和了解;然后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发生事由通过6点及其成立要件方面的3点内容加以分析;其次保险代位权行使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要是诉讼时效、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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