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济南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以及济南退役安置新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收原件);
3、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收原件);
4、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权威机构签发(出具)的证实双方关系的证件(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同意接收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b、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c、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安置:
a、由安置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作出批准决定的,未实行分局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拟入户地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b、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已批准的决定及移交的材料予以当场办理。
1、关于济南的军转安置政策规定中有一条明确:随父母户口落济南的,须其身边无子女。要么需要你需要有二等功,要么你自主择业。
2、转业干部进济南(青岛)市区安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1)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济南(青岛)市区的。
4、(2)配偶随军后取得济南(青岛)市区常住户口满2年的(其他市不受2年的限制)。
5、(3)未婚的、系独生子女的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常住户口在济南(青岛)市区的。
6、(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其父母的原籍、入伍地或其父母离退休安置地是济南(青岛)市区的。
7、(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任何一方部队驻地是济南(青岛)市区的;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部队驻地是济南(青岛)市区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8、(6)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奖励、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转业干部,其配偶常住户口或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济南(青岛)市区的。
9、(7)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好了,关于济南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济南退役安置新政策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