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增值税抵扣条件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营改增后报销指南,整理了一个,希望有用。(发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但是租车,可以抵扣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7、广告费:可以抵扣8、修理费:可以抵扣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10、租赁费:可以抵扣ps: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仅供参考。有不同意见请说哦。
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是指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从非试点地区取得运输发票,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一种方法,应抵扣进项税额=运费金额*7%。是沿用营改增前一般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一种做法。不过,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进项税的做法也就不存在了。
一.商贸企业在运作增值税抵扣时要求:
1.商贸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商贸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以及运输费用,其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单位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商贸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发生销货方先全额开具发票,购货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商贸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
5..商贸企业以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支付货款的,其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予以抵扣。但税务机关必须密切跟踪资金流向,防止纳税人利用票据背书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