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增值税票认证有效期几年的一些知识点,和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发票抵扣有效期是360天,也就是说在你开出发票以后的360天之内,随便哪一天都是可以进行抵扣,这时候没有过期的那一说,但是如果你的发票超过360天之后,你都没有进行抵扣的话,那么这时候就不能够再进行抵扣了,除非你去税务局进行申请才可以
发票章没有过期只说,发票有过期。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没有发票有效期这个说法,正常开具的发票一致都是有效的你说的那个180天应该是以前规定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为开票后180天之内,现在的规定是360天内;超过这个期限发票也是有效的,只是不能抵扣从会计实务的角度来说,企业取得的发票应该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前入账,否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你可以把这个期限理解为你所说的有效期
1、取得发票当月就要认证,但是当月不可以抵扣,等次月底《比对结果稽查通知书》下来后,按照上面要求的时间进行抵扣(正常都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如果你9月份认证,9月进项不可以抵,等10月底结果下来后申报期内抵扣。
2、需要设置“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认证专用),等抵扣时在转“增值税(进)”。
3、比对结果下来的当月就可以抵扣了,当月没有抵扣完的,系统自动会生成留底数,无期限。
4、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对于附表2需要留意,当月认证的发票千万不要忘记填了。暂时就说这么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最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取消了企业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也就是说企业2021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发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认证时间。
1、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建筑业发票不存在认证抵扣,也就没有认证有效时间限定对于发票来说,应该在取得发票时就入账,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差内入账,因此绝大部分实际业务是在相当有限的时间内入账的,也就没有这个有效期的限制。
2、一般的成本费用发票入账,因业务繁复多样,可能会造成开票日期和入账日期的差别,据工作经验,一般税务局会按当年的发票当年和账是有效的,跨年的发票一般只在上半年允许上年后半年的发票入账,当然这也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是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
3、稽查时这类问题人家也不会直接说这发票过了有效期,而是将这种发票挑出,追责企业财务人员入账不规范,不准所得税前扣除。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的180天;执行。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