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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20%--30%,没有固定收入,按所在地人均收入计算。
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外地人和四川人结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四川人则需要提供四川户籍身份证明。
2.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例如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四川人则需要提供四川户籍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证书)。
3.提供居住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供在当地的居住证明,例如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等;四川人则需要提供四川户籍的居住证明。
4.提供两位证人:外地人和四川人各自需要找来两位证人,证人需要持有身份证明,并在结婚登记时亲自到场。
5.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地人和四川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手续仅作为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婚姻服务中心,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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