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东莞产假规定多少天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东莞产假规定多少天以及东莞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东莞产假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来执行,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2、东莞产假最新规定及生育津贴一览
3、为了维护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权益,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东莞市政府要求,本市女职工生育分娩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规定,若有违反该规定的,将按侵害劳动者数量处于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进行罚款。
4、同时社保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已办理就医确认的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产检现场结算,且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仍可享受100%报销。
5、市社保局发布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高了产前检查结算标准。将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从1050元调整至1200元,进一步提高了需回社保局办理产前检查报销结算标准的上限。
6、怀孕后做生娃产前检查,最高报销金额:
7、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200元。
8、生娃住院期间有能报销,报销金额:
9、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800元;
10、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800元。
11、下面这些手术项目也能得到报销,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分别为: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普通生育假98天,生育多三胞胎的,增加产假30天(如遇难产,再增加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