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发达的今天,车辆也越来越多。造成的车祸损害也越来越多,许多交通法规的不完善,导致车祸中弱者的经济赔偿无法兑现,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不将矛盾激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肇事车辆扣押,甚至违反法律规定而超期扣押。那么交警扣留车辆超过法定时间怎么办?下面就让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交警扣留车辆超过法定时间怎么办
交警扣留车辆超过法定时间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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