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可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应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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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可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应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目录一览:

1、 申请执行人可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 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应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3、 如何解除连带责任保证

4、 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一、申请执行人可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申请执行人可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可以。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的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倾向于债权人向被保证人也就是主债务人请求债权,保证人在诉讼中一直处于一个辅助、候补的位置上。但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例外,赋予债权人选择的权利,可以单独起诉被保证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这是由连带责任保证制度所设立...

二、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应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应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法律虽并未明确规定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些判例认定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其学理基础在于销售者、生产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在学理上,不真正连带责任制度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在客观上就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部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三、如何解除连带责任保证

如何解除连带责任保证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

四、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侵害债权是指以债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其一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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