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四川成都市公积金贷款审核手续有哪些要求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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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
3.购房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首付款收据,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
5.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
(1)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提供缴存使用证明、附有记账日期的缴存提取明细。
(2)需对本实施细则第五条所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满6个月进行认定的,应提供下述资料:
①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应提供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提取明细。
②单位补缴前期未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说明。
③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的,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转业证或退役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3)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以及异地中心的缴存提取相关资料,如借款申请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获取查询结果的,可不需要自行提供。
6.收入相关资料:
详见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7.委托扣款账户:
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不含共同申请人)个人借记卡Ⅰ类卡。
8.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下面是具体的提取流程(适用于除死亡提取以外的提取情形):
购房提取
第一步
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
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
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死亡提取:
第一步
死亡职工家属或指定继承人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二步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三步
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个人在线业务签约流程:
第一步
职工本人前往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交材料。
第二步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三步
办理个人在线业务签约业务。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证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手房
办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五)购房合同正本,2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
(六)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
(七)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八)借款申请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2份《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九)提供开发商加盖公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十一)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二)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在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借款申请人到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
受托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初审。
第三步
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
第四步
担保公司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出具《担保承诺书》。
第五步
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
第六步
中心核准发放。
第七步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八步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二手房)看本地还是异地
异地应该是无法使用
本地的话去当地公积金管理处查询能贷多少
接下来的流程就很好走了
查个人征信
去公积金卡的所属银行再查一下个人征信
交首付
过户
以上两项视情况(可同时进行)
拿着新房本去公积金管理处做抵押(当天就可)
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夫妻双方去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近24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记录,贷款近24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记录的,均不予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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