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四川成都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有什么流程吗和四川省大病救助申请条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首先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申请人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相关病历,由两级部门会同医院确诊大病。
一、妇联大病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会救助所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申报的材
料和《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
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
条件的,返回村委会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
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
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县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
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
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
合救助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
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
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
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1.先进行病种认定,认定后3个月内不得再向其他认定机构提出认定。
2.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治疗医院,每3个月办理一次审核,一个审核期内申请的病种不得超过5种,审核期内不能更改医院,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自理。
3.市门特治疗方案申请办理后,请在门诊缴费窗口缴纳预交费,申请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回。
4.中途治疗、用药发生变化,在门诊专科医生处变更方案,再回门诊医保窗口审核、提交,审核后方才生效。
5.每次治疗及开药需在门诊缴费窗口记账,否则不予报销,审核期间发生的核定的相关费用纳入报销,审核期外的费用自理。
6.一次开药量不能超过15天,超出部分自理(特殊情况除外)。
7.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能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若申请期内中途住院,产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四川成都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有什么流程吗和四川省大病救助申请条件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