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成都市离婚公租房申请有哪些条件2022年的问题,以及和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流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城乡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温江区正式户口。
(PS: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三、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吓,户籍登记在我区,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申请人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的不受此年龄限制)或申请人未满35周岁,需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新就业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我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存状态。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来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我区或持有我区居住证。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仅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在我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四、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成都摇号买房申请条件:
1、成都摇号购房者必须是属于本市居民家庭,若是夫妻离异者。需待离婚满三年后才能登记购房。
2、在成都行政区域中摇号登记购房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摇号购房者自身的条件需符合成都本市购房政策,并且所购买的住房属于本市限购区域内。
感谢访问《2016成都最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价格以及流程》,如下是最新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相关说明,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5月14日,成都市2015年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锦和康城”项目共计4110套房源,已经开始面向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家庭销售登记。面对买房困难的家庭,经济适用房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经济适用住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适当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而2015成都经济适用房“锦和康城”,邻近成都地铁2号线“成都行政学院站”,多路公交均可到达,交通便利,周边的生活配套也在逐步完善。那2015年申请成都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是什么呢?
2015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成都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
成都市农村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第二步街道办初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第三步区级审核
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市级审核
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步资格确认
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3、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1)、(2)、(3)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保障房互换信息2021.9.22-2021.9.26(9月27日发布)
保障房互换信息2021.9.13-2021.9.18(9月22日发布)
保障房互换信息2021.9.6-2021.9.10(9月13日发布)
2021年9月6日发布:
保障房互换信息2021.8.31-2021.9.3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申请指南
一、保障范围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5+1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家庭
(1)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2.户籍单身居民
(1)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二)房产规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市)县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三)家庭成员认定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二、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中,“社保证明”“收入情况证明”“住房情况及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人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不收取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分为街道办事处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主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领取《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一、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条件
1.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二、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离婚问题
如果真的是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可以选择离婚,最可能实现的是法院起诉离婚(有了判决书一切都可以办理);
但是你要认真想清楚,离婚后,可能要面对的问题太多,简单说几条:如,
1,对孩子成长不利:
2,财产分割;
3,亲友的冷眼;
4,是否再次婚姻,会不会出现同样问题,应该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若要选择离婚,真的是要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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