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服兵役期间能否在当地领结婚证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当兵领结婚证的要求,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服兵役期间能否在当地领结婚证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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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明确答复你,可以当兵。
《兵役法》虽然几经修改,但对应征青年的要求,还从来没有对是否结婚做出过明确规定,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你的年龄、学历、身体综合素质、政治表现符合要求,那么都可以应征入伍,是否结婚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现在人普通结婚晚,放在以前,结完婚当兵的大有人在,特别是一些相对偏远的地区,十几岁结婚育子的都不少见,我们以前不也经常听说入完洞房进部队的故事嘛。我当兵的时候,就有一个四川兵,比我们早一年入伍,就是结婚了才入伍的。但他避讳谈自己结过婚,所以知道他结婚的人并不多。
但在实际当中,其实并不太鼓励已婚人员入伍,因为我国当前来讲,兵员还是比较充足的,还到不了难招兵的地步,特别是有些地方甚至还要托人找关系,所以遇到已婚青年应征时,一般不会吸纳。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入伍后的思想稳定问题,单身小伙子无牵无挂,可以在部队安心服役,但若已婚服役,个人的思想负担就比较重,尤其对那些育有孩子的人来说更是难以踏实服役。所以说,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不允许,但在现实中一般不提倡不欢迎已婚青年应征入伍。
当兵前只要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就可以结婚领取结婚登记证的,结婚以后也可以响应国家号召去参军,只要在体检符合参军标准就可以光荣的成为一名解放军,不管是当兵也好考大学也好只要是法律规定的年龄结婚都可以领结婚证。
义务兵回家探亲只要能够符合结婚条件就可以结婚。义务兵只要年满二十三周岁就可以向组织提出结婚申请,组织将对女朋友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后,义务兵就可以拿着相关资料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这样的话,就可以利用探亲的假期回家结婚,另外,结婚有专门的结婚假期!
当然是可以办理的哦。嘿嘿
二次入伍当兵选改士官后可以结婚。二次入伍在义务兵服役期间仍然没有假期,一般不允许休假结婚。如部队需要,经个人申请,选留为士官后,每年就有20天假期,这时二次入伍人员只要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经向组织申请,待批准后就可以结婚。
虽然兵役法没有明确规定已婚男女青年是否能服兵役,但是和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有部分存在冲突。而且男女青年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
如果作为普通义务兵来讲,兵役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但是我国的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就是说男性必须在22周岁才能结婚,但是兵役法的上限年龄是二十二周岁,所以是冲突的,不过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如果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是允许已婚青年入伍的,因为在年龄的限制上,它不违反我国的婚姻法有关条款。至于女性公民是符合要求的,如果已婚也可以入伍参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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