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成都市在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如何办理离职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成都市在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如何办理离职的知识,包括公司不付加班费主动辞职补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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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有两种形式: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只不过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基于上述规定,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人事部门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得其大者兼其小,为公司加班就是为自己加班。公司好所有在职人员都会好。
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合法利益一定要有理有据争取,这是应有权利。
可在展现对单位责任担当的同时,与单位领导据理力争、寻求双赢的解决。
你好,员工如果不想在单位工作了,一定要书面写辞职报告给领导,30天等待期一到,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员工可以自动离职,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你现在就要按照我上面说的流程来辞职。也就是说,当你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在单位干了,此时你首先应该书面写辞职报告,然后把辞职报告交给老板,继续工作30天,这30天是辞职的一个等待期限。
30天期限一到,老板必须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老板不给你办离职手续,你就可以直接走人,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该给的工资老板还必须给你结清。
至于你给老板说你不想干了,结果老板威胁你不干就不给你工钱,这个在我看来就是老板吓唬你,目的就是想要把你留下来让你多为他干活而已。
我现在告诉你,老板这样威胁你,你不要理会。你就按我上面说的办,先书面写辞职报告,然后把辞职报告交给老板,接着继续工作30天,30天之后直接找老板办辞职手续。如果老板给办辞职手续,那就什么事都没有;如果老板不给办离职手续,那就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你可以辞职的法定权力,谁都不能阻拦你,老板也不能威胁你。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所以,你的老板威胁你不干就不给工钱,就属于一种强迫劳动的手段。如果你打了辞职报告,30天等待期过了后老板还这样对待你,那么你就可以立即离职,然后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你的工资你放心,你干了多少天,老板就必须给你发多少天的工资,一分钱都扣不了你的。因为你投诉了,劳动部门会帮你解决这个事儿。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作为一名处理过几十起类似员工关系的HR,用反侦察的思维告诉你可以这么做:
1、不要同意办理离职,正常上下班,该干嘛干嘛;
首先,你要心理强大,不要被公司强横的语言导致恐惧心理,这时候公司不占理,该害怕的是他们。然后,正常上下班打卡,记录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你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不敢逼迫你签字画押,要相信这还是一个法制社会!
这么做不是让你真的不离职,而是给自己争取主动权,让公司知道你不好惹,“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儿呢!”等待公司找你谈判。
2、不管是公司谁找你谈判,做好录音或录视频。谈判情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简单粗暴,就像题主说的,公司单方面牛哼哼地说你不用来了,其实这种情况最好处理,因为这就是公司辞退人的有力证据。另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大多数是HR代表)有一些较丰富的经验,跟你谈判时,不管怎么聊,都不会主动说出公司辞退你的措辞,让你即使录音也难抓住证据,也不会给你开具辞退证明,因为辞退证明就意味着有充足的证据是公司主动辞退。这个时候就坚持第1点,不管公司怎么说,你都不松口同意离职。直到公司同意你的主张和诉求,或者愿意就这方面进行沟通协商。
3、提前收集好公司所有街道办和劳动局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应的证据收集。告诉公司,表明你随时可以提交诉讼。相应的证据收集如下:
1)录音证据。部门负责人或HR跟你约谈的录音;
2)工作证据。过往邮件、工作业绩、绩效考核结果保存;
3)盖公司章的劳动合同(这个在每个职场人入职时就应该重视的文件);
4)加班证据。如果在公司有加班,公司没有合法给加班费,这时候加班证据是可以主张补偿过往加班工资;
5)社保公积金。说实话,这个是必杀技!因为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按劳动法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一告一个准,会让公司赔的倍儿惨。
4、有了前3点,一是有了相应的证据,二是坚持不松口主动离职,公司多半会找你协商,通常到后面会答应你的部分诉求,这时候你可以坚持最初的诉求,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妥协,见好就收,好聚好散,这时候就看你个人的选择了。
5、最后的打算,是去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说这是最后的打算呢?
一是因为劳动仲裁的周期都较长,少则几个月,长则半年一年。这个时间一般人也耗不起,而且身心俱疲;二是因为难找下一份工作,因为新工作需要离职证明和做背调,有的公司还是会比较介意有过劳动仲裁历史的候选人,会怕这样有过仲裁经验的人招进来为公司埋下祸根。这两点不是吓唬人不要去仲裁,而是你需要考虑的事实。如果你不care这两点,那就可以忽略。
6、如果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一是恶补下劳动法相关知识,二是请外援,找律师朋友或付费向专业律师咨询,让他们给你专业的建议。因为一旦决定了打仗,你的目标就是赢得这场无硝烟的战争。
谢谢!
1.写辞职信,说明辞职原因,办好工作交接(书面签字确认留证据),然后告老板,要求支付薪水及经济补偿,走人叧找新工作。
2.知道老板详情旡能力支付,以后也许还有用到之处,参照上条办理,只是不要告老板和索要薪水及经济补偿,但要留证据以后也许有用,果断走人。
3.如果是知心朋友等,详谈一次,看是否有能力帮助其改善近况,如无力扭转局面的话友好分手另谋出路。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还真无法直接回答,只有弄清题主所在公司的有关工作制,以及所处的行业,所以,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回答。
但无论是何种工作制,但是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有关《劳动法》的规定,一旦超过,就必须是应该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题主应仔细阅读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看其中规定的工作时间。①、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之中,明确了工作制为6天,且周工作时间没有超过四十四小时,则公司的行为是完全合法。
如果劳动时间超过了四十四小时,则超过的工作时间,就应该按加班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其支付加班费,就应该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如果题主的劳动合同,规定工作制是5天,且劳动时间已经达到四十四小时,则周六上班就应该算加班,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其加班费支付的标准就应该是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执。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当然,如果单位要按排时间补休,则不能算着加班,也无法获得加班费。
二、只要题主确认公司工作时间已超过法定时长,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通常情况下,由题主向公司工会反映此情况,由工会组织代表与公司交流协商。
可以提出两个要求,一是公司为劳动者周六加班支付加班费,二是公司取消劳动者周六加班的安排。
一般情况下,有些公司都以强凌弱,拒绝接受劳动者的要求。这便需要劳动者全面衡量,是否值得为了这个加班费与公司彻底闹僵,甚至是失去工作!
如果自己已经不想再留下来工作,厌倦了这份工作,已无惧失掉工作,那么请题主就按后面步骤来处理。
三、面对公司的这种支付加班费的违法行为,我们又该怎么办呢?1、收集好自已在该公司的一些个人资料与用人单位的一些资料。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每月为你支付的工资条,上面有一个具体的工资明细,凭此工资条与公司协商沟通,将彼此交协录成音频或视频(只要企业拒绝你的要求),这将是增强证明公司违约的证明。
这些资料如果到了诉讼阶段,将会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2、加班费解决的正确途径与方法。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题主也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提出辞职申请(提前30天),然后再要求公司为自己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2N(2N十1)个月的月工资,N代表你在公司的工龄!如果协商不成,则按加班费处理程序办理即可!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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