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的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诉讼费减缓免的情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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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诉讼费减免申请书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修改和调整,下面提供一个基本的范本,仅供参考:
诉讼费减免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自然人,现因XXXX与XXXX之间发生的XXXX案件,经核算,我需支付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由于本人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力支付上述费用,特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产状况
我的家庭年收入为XXXX元,不足以支付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家庭成员
我共有X名未成年子女和XX岁的老人,需要支付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占用了家庭收入的大部分。
三、现有财产
我名下目前没有任何房屋、车辆等大额财产,银行存款为XXXX元。
综上所述,由于本人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诉讼费用,现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希望法院审查后给予支持,并减免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并将减免后的具体数额在减免后补足的范围内,依法从其他财产中提取。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若出现以下法定情形的,诉讼当事人所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可以减交: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以及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况
OK,关于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的规定和诉讼费减缓免的情形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