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实践性合同的特定成立要件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实践性合同有哪些、实物与合同有差如何维权、实习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3、 实物与合同有差如何维权
4、 实习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实践性合同的特定成立要件是什么
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应为合同生效的要件,而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换言之,实践合同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仍然成立,但不生效。二者之间的关系,犹如以城市房屋抵押,没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成立,但不生效。如前所述,合同的成立纯属事实判断,是否成立,以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协商一致为准。实践性合同也是合同,也应遵循此评价标准。交付标的物只能视为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
至于实践合同的范围,学者认为:“哪些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哪些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由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允许当事人协商决定的,至今未见。我们认为,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见诸法条的,有如下数种: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一)赠与合同。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立法对赠与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可知“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准。”在我国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立法者对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存在争论,最终合同法抛弃了要物性与诺-成性的争论,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应前款规定。”据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诺-成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
实物与合同有差如何维权
一、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检验期,如果货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检验期内提出,否则即视位为货物符合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检验期,买方也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否则同样视为认可卖方交付的货物。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须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经销商来说,当然是越及时越好。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两年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货物合格。当然,如果合同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则适用质量保证期,不再适用两年的期限规定,并且,如果卖方事先知道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那么买方提出异议的时间就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提出货物异议...
实习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实习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否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二)工作内容
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一个好的做法。实习生到雇佣单位,往往缺乏经验,难以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雇佣单位难免将一些打杂的活交给实习生完成。有些实习生觉得单位给他们做的工作太基础,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做久了难免失去信心,这样对于单位或实习生来说都不是愉快的经历。如果事先约定清楚,让实习生心理有个准备。不想做就不参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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