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材料及有什么手续和证件,以及办生育保险单需要什么证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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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江苏的,当时在苏州生的孩子,每个省市要的资料不一样,有点区别
生育费用柜面报销材料
一、生育报销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市民卡;
3、住院期间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苏州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原件
二、报销时间
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所以你要问清楚你们当地的时间政策。
去社保局
材料:
1、《**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
2、生殖健康服务证复印件(即准生证);
3、婴儿出生证复印件;
4、提供有明确病情及分娩记载的生育诊断证明或有详细病情记载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如果是剖腹产,则必须有出院小结原件;如果是顺产,持复印件即可。
5、申报计划外流产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
不需要单位开证明的,直接到医保局去报销就行的了。如果实在是需要单位证明,那么产检与住院是分开填写的,凡是表内带“﹡”标识的表格不用填写外,其他格均需按照实情填写并盖单位章即可。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
流程如下:一、生育津贴: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某某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报销: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某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某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生完孩子后通常是在6个月内需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就分为两个部分,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分娩费。
其中产前检查费报销材料是: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2)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3)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医药费用的时候必须附带);
(4)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需要有孕周数)及复印件;
(6)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8)女方结婚证原件。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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