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

双重商品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

2、 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

3、 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4、 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

一、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的二重体系是什么意思

一、对知名商品做出认定的两个不同主体

有权对知名商品做出认定的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如我国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法院)两种。其中,司法机关的认定通常是被动的,往往需要具体个案的唤起,即只有当受害人请求司法机关向违法人主张权利(主要是民事权利,但并不一定限于追究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可就相关特定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进行判断,其认定结果并不具备普遍的效力。

而行政机关不仅可以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做出相类似的认定,而且也可以定期认定并公布本地区的知名商品及其特有名称,这样的认定结果当然具备普遍的效力,甚至于使得该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具备了权利的外观。

二、认定知名商品的两个不同标准

由于促成商品知名的现实因素非常复杂,故认定某商品是否知名不可能有...

二、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

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制作要点有哪些

一、案由案由部分的内容

一是要明确表明案由属于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哪一种;二是可以确定具体案由的,要具体写明;三是案由的确定,应当以本院立案庭审查确定的案由为依据,直接引用;四是对于一、二审案由不一致的,如必须调整可在“本院认为”部分作调整。此外,对于案由的确定一般只作形式要件的审查,不作实质内容考虑。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委托代理人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和住址。如果当事人有两处以上住址的,应当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为准。

2.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法人的名称、住所地(即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当事人是其他...

三、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广州知识产权...

四、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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