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烟双方须具备证明材料有哪些?涉外婚烟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包括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涉外婚烟双方须具备证明材料有哪些、涉外婚烟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包括哪些、涉外婚姻案件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一)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3)本人和未婚夫(妇)的合影照片。
(二)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具备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3)其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和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
(一)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3)本人和未婚夫(妇)的合影照片。
(二)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具备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
(3)其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和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涉外婚姻案件的诉讼技巧
涉外婚姻案件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一)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不断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以前有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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