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主体?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公司不给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员工该如何进行自我维权呢、公司不给职工买社会保险职工该如何维权、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
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是遇到了此类情况,一定要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说明自己的情况,寻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帮助,切实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不给职工买社会保险职工该如何维权
【案情】
1995年10月12日,原告刘某进入被告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合同载明:**公司因生产需要,聘请刘某为公司售票人员;为强化管理,在本合同签订后,刘某向**公司交“遵纪保证金”1000元;刘某在聘任期间,如没有发生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情形时,无论是辞退还是退职,**公司应将所交的保证金全部退回,同时自合同签字后连续工作半年以上退职的,**公司将按保证金的20%至50%奖励刘某……。此后,双方按约定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公司于1997年3月14日收取刘某“遵纪保证金”1500元。2007年6月28日被告**公司的赣B90619车在南海汽车站报班时,被工作人员发现该车二级维护卡检测签章时效过期,被责令停班,造成该车当日停班,旅客流失。此后被告公司要求原告写出...
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可直接投诉至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拖欠的性质可实施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在职期间单位欠缴社保和工资怎么维权
应先确认劳动关系
案例:
于某在市里一熟食店打工多年,店主一直以店小、人少、盈利低为由,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不跟她签劳动合同,不给她上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最近,该店加盟连锁于一全国驰名的烤鸭店。
于某再次要求熟食店及烤鸭店总部给她缴社保。总部以该加盟店非直营连锁店,并不直接属于公司总部为由,说加盟店的员工应与加盟店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该加盟店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就这样,因劳动关系纷争,加盟店与总店扯皮,于某的社保至今仍被“搁浅”。
说法: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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